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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0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0/26 19:15:34     点击:179

 

山西 医 科 大 学

关于申报200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山医大校科字[2004]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支持我校青年教工进行科学研究,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校于2005年起设立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工作岗位;

2、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青年教职工;

3、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申报项目应符合《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申请人硕士、博士研究生课题的后续研究或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必需的前期基础研究;

5、已获博士启动基金者在同一年度不能申请青年基金。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者须填写《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张打印,电子文档可直接发至科技处信箱sxcxl@sina.com;

2、申报材料由各二级院系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筛选,签署意见后按照限额数量统一报送,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可由我校科技处网站下载。

三、评审:

对申报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四、项目资助: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山医大校科字[2004]25号)文件精神,学校每年资助20-25名青年教工,每项资助额度为0.5-1万元。申报项目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五、其他:

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05年11月15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200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山西医科大学200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序号

单 位

项 目 数

1

第一临床医学院

5

2

第二临床医学院

5

3

基础医学院

5

4

公共卫生学院

5

5

法医学院

3

6

药学院

3

7

人文社科学院

3

8

护理学院

1

9

麻醉学系

1

10

医学影像系

1

11

口腔医学系

2

12

儿科医学系

1

13

外语教学部

2

14

体育教学部

1

15

医学实验中心

1

16

实验动物中心

1

17

计算机中心

1

18

网络中心

1

19

第三医院

1

合 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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