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对我校职务发明专利进行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4]22号)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补充办法>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5]29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教职员工2005年1月至8月份中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务发明专利进行奖励,共3项,奖励0.927万元。
特此通知
附:
山西医科大学2005年度职务发明专利奖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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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授予单位
| 发明人
/设计人
| 申请经费
(元)
| 奖励经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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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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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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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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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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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杨官娥
| 327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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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9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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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