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厅晋教研[2006]10号文件《关于报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重点学科“十一五”规划与2006年度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十一五”规划,各重点学科要结合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实际,认真做好重点学科“十一五”规划;
2、各重点学科要填报《2006-2010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见附件1);
3、各重点学科要按照《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填写《2006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金资项目申请》(见附件2),学校将根据项目申请书推荐上报两个建设项目。
4、注意事项:
(1)已经列入我省财政厅2005、2006年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并得到支持的学科,本次不再申报。
(2)凡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将由政府集中采购。在报送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项目负责人要提前选定仪器名称,选定型号,提供生产厂家,提出供货时间,并另附说明。
5、报送材料和时间
各申请重点学科务于7月19日前,将重点学科“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2006-2010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一式2份和《2006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的纸质材料以及1套完整的电子版,交至科技处,联系电话:4135413。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