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申报我省2006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的通知》(晋教科函[2006]32号)、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申报我省2006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晋人字[2006]2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一)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进入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员可以申请资助经费。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资助,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普通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的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三)其他类资助,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考察、讲学等活动。以及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需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国内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3、《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表格见晋人字[2005]81号文件附件,或登录山西人事人才网站下载,网址:www.sxsrs.gov.cn);
4、同行专家对项目的推荐资助书面意见。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06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