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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7年高校科技研究开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06]34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教育厅2007年高校科技研究开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面上项目、一般项目及自选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2)为了鼓励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
(3)在研高校科技研究开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
(4)自筹经费的项目,按照自选项目申报,并在“学校意见”一栏明确经费来源、数额,否则不予受理;其中文科项目的经费不得低于5千元,理工农医类项目的经费不得低于1.5万元。
2、具体申报及管理的有关事宜,请参照《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03]19号)和《山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04]1号)。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按规定须打印填写《山西省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书》或《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张打印;
2、附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发表过的文章的题目、时间、刊登文章的刊物名称、代表性文章的复印件;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省部级以上奖励、专利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单位采用的复印件);
3、电子文本(Word文档);
4、申报表格可从我校科技处网页“相关下载”处点击下载。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06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选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