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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6 09:16:00     点击:9347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87号)和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高校社科评价中心函[2009]2号)的有关要求,我校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资助对象和条件:

(1)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4套。

3、申报其他注意事项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

四、受理时间

2009年8月24-25日。

联系人:邵红芳

联系电话:0351-4135421

二〇〇九年六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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