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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2 16:56:58     点击:104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山医大校科字[2004]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支持我校青年教工进行科学研究,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我校2009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工作岗位;

2、年龄在3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青年教职工;

3、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申报项目应符合《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申请人硕士、博士研究生课题的后续研究或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必需的前期基础研究;同等条件下,此前已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考虑;

5、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请校青年基金和博士启动基金;

6、承担同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

7、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或省级以上项目并有经费到位(已结题或在研的项目)者不得申请此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项目评审将采取匿名双盲评审方式,因此将《山西医科大学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设计为A、B两个表,A表为个人与项目组成员信息表,B表为匿名评审表,包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将不出现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相关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

1、A表的材料要求:①A4纸打印的《山西医科大学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A表)》1份;②有关附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1份(以上四项均须加盖院系公章);支撑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等复印件1份。上述5项按序装订。

2、B表的材料要求:A4纸打印的《山西医科大学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B表)》5份。

《山西医科大学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A表、B表)及《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可从我校科技处网站下载。

三、资助名额及额度

本年度全校计划资助不超过35项,其中人文社科项目5-7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万元/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0.3万元/项。各院系按限额数量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截止日期

2010年1月6日。

五、联系人: 邵红芳 成晓龙

六、联系电话:4135421 4135895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2009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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