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4]22号)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励补充办法>的通知》(山医大校科字[2005]29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学校将按1:0.5的比例给予科研配套奖励,共计6万元。其中60%为科研配套经费,合计3.6万元;40%为个人奖励现金,合计2.4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2006年度山西省科技进步类一等奖科研配套奖励一览表
二OO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