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仅反映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水平,同时也是我校的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标志。为做好2009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8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校要求以下人员必须申报:①博导(含兼职);②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硕导;③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教、研、医工作者;④学校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⑤在职博士研究生。前四类人员均含附属医院。鼓励和支持其他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
(二)鼓励整合学校人力、设备等各类资源;鼓励学科交叉特别是基础与临床学科的交叉结合;鼓励有基础条件的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及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各院、系(部)等要积极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同时要对所属人员的申请书进行答辩交流(2009年2月底以前完成),以提高标书质量。学校将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作为对各学科(教研室)、院(系)等进行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个人评职晋级、聘任、奖励、先进推荐等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在基金申报期间,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进行咨询指导。同时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以多种方式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指导。各单位需将本部门拟申报基金项目的摘要(500字左右)及其拟申报学科名称与学科代码,于2009年2月20日前汇总报送科技处。
(五)学校有关专家要积极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基金评审工作。一方面这是学术专家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专家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因此应认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基金委科学部指派的基金评审。学校今后将继续积极推荐我校专家进入基金委专家库,已被基金委专家库录用的专家应及时登陆基金委网站更新个人信息,以便基金委及时了解专家的最新信息。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
(七)校内正式申请书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3日~13日。申请人提交电子版同时须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上交一式三份)。
二、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08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别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于2009年2月23日之前提交电子文件及两份同版本纸质原件,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有关事项
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须于2009年1月9日前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两份。
以上三类纸质材料均报至科技处(行政办公楼10层1003室);
申报联系人:邵红芳,薄晓明,成晓龙,张策。
申报咨询电话:4135421,4135895,4135225。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