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协同中心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山医大党[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山西医科大学校级基金(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部门和院系一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加入我校校级以上科研平台或中心的在编在岗人员申报。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同年度参与课题数不得超过2个,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已承担省部级思政类科研项目者,未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本课题。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科技处网上下载);
2.经所在单位初评审核后上报科技处,本课题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科技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相关专家评审;
4.学校审定。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山西医科大学校级基金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书面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PDF格式),书面材料1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不得加页,电子文档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2.《山西医科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评审表》书面材料1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不得加页;
3.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院系(部门)公章;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院系(部门)于2018年10月16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教学行政楼713办公室
联系人:田步伟
联系电话:0351-3985329
电子邮箱:tbw008@163.com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校级基金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
2.山西医科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