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0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学校内部用人体质机制改革。
二、基本条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 具备胜任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学科开设有预防医学与卫生检验与检疫学两个专业,有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卫生检验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流行病学
4.专业要求: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相近专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招聘10个,主要协助课题组负责人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研经费报销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四、薪酬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为本科生2000~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4000元/月。
2、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享有参与设岗单位(山西医科大学和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科研活动的权利;
3、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8日。
(2)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尘肺病重点实验室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科研助理+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名称。报名材料需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尘肺病重点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安排面试和考核。
4、录取
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入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武老师
电话:15203518596 15935112107
招聘邮箱:gjwjwcfbzdsy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