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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

发布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3-24

时间:每年一次,为每年的第四季度。

组织:由校团委通知,各院系执行。

收费标准:

1、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2、每次收取新生6个月(即当年的7月份至12月份);毕业生18个月(即当年的1月份至来年的6月份);非毕业生12个月(即当年的1月份至12月份)。

3、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4、各院系需要上报校团委的材料:

①以院系为单位,把收齐的团费上交校团委。

注:收齐的团费要换成整钱上交,便于校团委存档。

②团费收取统计表。(需盖章)

5、校团委将对上交团费的院系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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