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年一次,为每年的第四季度。
组织:由校团委通知,各院系执行。
收费标准:
1、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2、每次收取新生6个月(即当年的7月份至12月份);毕业生18个月(即当年的1月份至来年的6月份);非毕业生12个月(即当年的1月份至12月份)。
3、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4、各院系需要上报校团委的材料:
①以院系为单位,把收齐的团费上交校团委。
注:收齐的团费要换成整钱上交,便于校团委存档。
②团费收取统计表。(需盖章)
5、校团委将对上交团费的院系开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