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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分团委例会制度

发布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3-24

例会对于保证外语系分团委的正常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委全委会会议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第三周星期三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临时决定,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学生会的团支书主持。

(二)参会人员:分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及团委下属各部长、副部长、学生会正、副主席。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讨论校党政、上级团委有关方针、政策、指示。

2、讨论制定校团委工作计划、总结,审议团委会以及各团总支、支部工作和学生会的计划、总结。

3、研究和讨论团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大型活动安排等有关事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5、严格保密制度,凡属议而未决的事情和未公开办理的事情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人不得泄露,违者以违纪处理。

二、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末的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进行,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学生会的团支书主持。

(二)参会人员:分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各团总支及团支部书记,因工作需要,可邀请总支、支部委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的方针、政策。

2、传达和贯彻团委全委会所作出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3、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听取总支、支部对团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汇报支部(总支)的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5、严格保密制度,凡属议而未决的事情和未公开办理的事情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人不得泄露,违者以违纪处理。

三、团委委员例会制度

(一)团委委员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团委办公室主持,部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按照请假制度向团委书记请假。

(三)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四)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五)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

(二)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三)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四)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五)例会时,各部门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设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平时由各部门负责保管,于学期末汇总至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

(六)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八)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全体成员,对违反此制度者,将依据《学生干部考核评比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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