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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中心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大型科学仪器的使用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仪器室、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3.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4.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保卫处申请。

5.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6.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

7.实验结束后,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有要求不能切断的除外),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8.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实验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9.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山西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