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招聘师资要求70%以上为研究生学历,新聘师资要经过校组织人事部及基础医学院面试并试讲,合格后方可录用。
2. 新教师上岗后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培训班,学习教育理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试用期内参加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并有书面记录,经教研室和基础医学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3. 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师资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具体措施(如听课、预实验等),使新师资在一年内能承担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
4. 新教师在担任本科生理论课讲授之前,要在教研室内进行试讲,试讲合格,方可正式登台授课。
5. 被聘为讲师职务的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竞赛活动;积极参加本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6. 青年教师应刻苦钻研本学科业务,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实验技术
操作;能阅读本专业英文原版教科书及与本人科研课题相关的英文文献;能用电脑进行一般文字处理,制作课堂教学用多媒体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