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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听课制度
2012-11-29 11:09:43       来源: 基础医学院

目前,高等教育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为了在不断扩招的形势下保证教学质量,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十分必要。建立听课制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听课,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可以了解课堂教学的情况(教风、学风、教学效果等);同行听课,有助于教师互相学习、交流好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教学研究;青年教师更可以通过听课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为了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听课制度。

1.学院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要坚持检查性听课,学院领导听课由院教学秘书统一安排。

2.所有检查性听课人员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小时,听课后要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在每学期末上交院办教学秘书。

3.各级人员听课次数规定如下:

(1)院长每学期听课2-3次,分管教学副院长每月听课不少于1-2次。

(2)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研室落实学院的听课制度,要听每一位新上讲台的教师的讲课。

(3)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按照教研室安排听课。

(4)讲师及助教,要求至少完整听两轮本专业理论课讲授,并做听课笔记,由教研室负责检查,作为任期内考核指标之一。

希望各教研室主任认真组织落实这项制度,使听课制度对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提高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