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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012-11-29 10:58:49       来源: 基础医学院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教法的规定,在主管副院长的协助下,组织、落实、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保证研究生、本科生及其他各层次教学的质量,制定监控教学质量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为出发点,遵循办教育事业的规律,积极组织全院深入开展教学研讨和教学改革工作,制定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

3、根据学校的安排,在主管副院长的协助下,负责研究生的二级管理工作,导师遴选工作,安排研究生开题,毕业论文的交流、答辩等工作。

4、负责基础医学院教学和科研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各类人员管理条例,包括新教师面试,全院教工的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请等项工作,人才梯队的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全院师资的教学培训和科研培训,逐步提高基础医学院师资的教学科研水平。

5、负责基础医学院各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组织支持各学科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了解各学科的发展状况,提出并实施各学科的建设发展规划。力争在国家和山西省重点学科建设中有所突破。

6、在主管副院长协助下,组织教师申报各项科研基金,并定期对在研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7、规划和组织学院的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积极组织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博士点的申报,争取近年内博士点申报有所突破。

8、在主管副院长协助下,完成教学和科研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各项教学和科研经费使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