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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副院长(科研工作)岗位职责
2012-11-29 11:00:46       来源: 基础医学院

1、科研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做好全院的科研及相关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3、协助院长做好科研规划管理,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评审、科研奖励的申请工作。

4、掌握学院各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动态、科研项目申报情况,制定学院科研规划、实施办法,定期检查。

5、指导教师围绕重点学科,加强科研,抓好科研档案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科带头人的专家档案库。

6、组织院内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专家讲学,并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7、组织科研项目的验收和成果鉴定,拟定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8、广泛争取各类型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根据研究项目和任务的需要,调配本院人力、物力组织科研攻关。

9、指导全院学生参与相关项目的科研工作。

10、组织、协调全院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相关工作

11、重点学科建设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