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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文件《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5年起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实行全面改革。2015年试点,2016年过渡,到2017年逐步构建起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新型科技计划体系和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2016年过渡期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6年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为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整合了以前年度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基础研究计划和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突出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所需要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支撑应用基础研究需要的基础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的探索等。
科技重大专项将以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煤基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为基础,突出政府目标导向,聚焦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目标,围绕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形成和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瓶颈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通过顶层设计、征集项目建议、编制产业创新链等程序凝练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定向择优的方式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
重点研发计划包含以前年度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科技发展计划(工业科技攻关、农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和省林业厅组织实施的林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林业科技创新项目),加大了对高新技术重点科研项目的攻关。重点是围绕我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的需求,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社会民生领域需要开展的重点社会公益性研究、前瞻性重点科学研究、重点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与之相关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计划分两种方式组织,一种是通过顶层设计、征集项目建议、编制产业创新链等程序凝练重点研发项目,另一种是按指南要求单位自主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整合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以前年度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惠民计划、中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首台套”新产品项目(原科技创新计划),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及技术创新资金,省林业厅组织实施的林业新技术推广(示范),省农机局组织实施的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等。该类专项多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突出市场导向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要素配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整合了以前年度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费,省人才办组织实施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费,省卫计委组织实施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引进人才资金,省留学生办组织实施的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科技专项。该类专项突出创新能力建设,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社会发展领域,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基地的布局建设和能力提升,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夯实创新基础条件,提高创新服务功能,共享创新公共资源,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条件保障。
在组织好上述五大类科技计划的同时,省科技厅还将继续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应用基础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科技计划实施相关的决策研究,以及开展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和战略研究等。
1、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不限额,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类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公开招标项目,允许其他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参与。
5、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再推荐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且在半年有效期内的国内外查新报告(适合于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3、项目负责人职称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期限等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5、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6、各计划指南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和相关附件(详见各计划指南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1、网上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办事大厅—业务系统—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山西省科技管理平台—注册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项目申报—在线完成网上申报—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网络申报成功后,生成的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纸质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除指南有其它规定以外,一式六份)、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及加盖院系公章的项目报送公函,于2015年12月25日18时前由二级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3、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6日。
4、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管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网上申报技术咨询: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4062344。
除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外,各申请人还应仔细参阅7个相关政策,在项目设计中对有关精神予以结合贯彻(相关政策可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