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为规范科研管理,及时了解我校科研工作动态及科技成果情况,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现收集汇总2015年度科技成果,并将根据学校现行奖励办法对其中符合有关规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度我校科研人员所取得的各类科技成果(具体内容见附件1-12)。
2、涉及奖励的内容除按附件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外,还需提供相关成果复印件一份。其中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著作权页,版权页);教材需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著作权页,版权页);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此外,被三大检索系统SCI、EI、CPCI-S(原ISTP)及SSCI、A&HCI、CSSCI、《中国社会科学》收录的学术论文,需提供全文复印件及当年检索证明(含当年分区情况和影响因子)。
3、各院系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并汇总、盖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上报科学技术处。联系人:马佳,联系电话:4135452。
本通知以及附件1-12可从学校科学技术处网站首页“相关下载”的“其他”处下载,也可从学校科技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由于科技统计等工作内容的新要求,本年度附件表略有调整,请下载最新附表,并严格按照各附表下方“注”填报。
2、《2015年度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国际/国内期刊论文、国际/国内会议论文)汇总表》
8、《2015年度主办、承办及协办学术会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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