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山医大校科字[2004]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支持我校青年教工进行科学研究,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我校2014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工作岗位。
2、年龄在3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青年教职工。
3、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申报项目应符合《山西医科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申请人硕士、博士研究生课题的后续研究或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必需的前期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5、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请校创新基金、校青年基金和博士启动基金。
6、承担同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
7、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正在承担或完成省级或省级以上项目并有经费到位者不得申请此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为提高申请者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的撰写能力,申请者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附件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1份(以上三项均须加盖院系公章)。
(4)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3篇论文的首页,获奖证书及专利等的复印件1份。
(5)已申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附本年度专家评审意见全文。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筛选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三、评审程序
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2名及以上通讯评议专家建议资助的未中标项目,不再评审,直接资助。
2、符合申报条件者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给予资助。
3、近两年来科技部、教育部、卫计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优先资助。
四、资助对象与额度
1、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见附表。全校计划资助不超过35项,其中人文社科项目5-7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万元/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0.3万元/项。
2、非隶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符合条件申报者,通过评审立项后由所在单位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五、截止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六、联系人: 邵红芳 成晓龙;联系电话:4135421 4135895
附:山西医科大学2014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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