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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 16:02:26     点击:970

 

山医大校科字[2014]1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推动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将紧密结合“131”创新行动计划、产业创新链配置和部省会商议题,坚持需求导向、市场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优化调整科研项目及资金配置结构和方式,引导科技资源向煤基科技攻关、低碳科技创新、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集聚,更加有效地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有关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为8大类计划,包括: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山西省低碳创新重大专项、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山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二、申报基本要求

1、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不限额,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类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山西省低碳创新重大专项和科技攻关计划公开招标项目,允许其他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参与。

3、附属医院的教编人员可通过学校向省科技厅申报。

4、其它详细要求参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5、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再推荐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三、申报基本材料

1、计划项目申报书(或建议书)。

2、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且在半年有效期内的国内外查新报告(申报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项目不需要提交)。

3、项目负责人职称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期限等证明材料。

4、申报山西省低碳创新重大专项、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计划项目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5、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6、各计划指南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和相关附件。

四、申报程序、受理时间和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1、网上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办事大厅—业务系统—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入该系统—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上业务平台—注册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项目申报—在线完成网上申报—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网络申报成功后,生成的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纸质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除指南有其它规定以外,一式六份)、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及加盖院系公章的项目报送公函,于2014年10月20日18时前由二级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3、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

4、各类计划项目申报咨询: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主管处室,联系电话详见各类计划申报指南。

5、网上申报技术咨询: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4062344。

6、校内咨询:薄晓明,4135421。

7、监督咨询:山西省科技厅监察室,4044947。

五、其它

除各类计划申报指南外,各申请人应参阅7个文件,在项目设计中对有关精神予以结合贯彻(相关文件可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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