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暨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12]27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教科[2012]7号)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2]82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暨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山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择优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奖励推荐范围和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其他有关事项等参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上晋科函[2012]82号文件执行。
3、各项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名额不得超出科技厅文件规定的人数。
4、各申报人需在每项成果《推荐书》中的“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同意”。
5、推荐书填写完成后先打印一份,经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后,再进行数据上报。
6、2012年9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文档一并上报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4135421
联 系 人:王静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