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09]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报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4、目前主持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
三、申报程序
1、《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可从我校科技处网站页面“相关下载”链接处下载。
2、申报材料由各二级院系初筛后统一报送,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4月17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选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