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高校教师须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已进入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以自主创新为根本,提高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是高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的高校,才能成为高水平的高校;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教师,才是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为充分发挥科研促进教学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将《关于科研促进教学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关于科研促进教学的暂行办法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科研促进教学的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高校教师须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素养和能力。因此,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以自主创新为根本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实力是高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为充分发挥科研促进教学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教学、科研、医疗、保健卫生和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综合育人的教育理念,坚持科研促进教学的原则,认识培养和提高本科生(含七年制本硕生,下同)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意义,努力在本科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科研对教学的促进,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把教学与科研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教材中相关内容的研究背景和最新知识信息传授给学生,把本学科带头人的原始性创新思维介绍给学生,把已成定论、可以转化为知识的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案和课堂,把本学科领域关键问题的学术动态适时传递给学生,加强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
三、在实验教学环节,教研室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以多种方式接收安排本科生对本学科科研过程的观摩和参与,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由本科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以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训练。
四、科研实验室及科研设备,在满足科研基本需求的条件下,应对本科生开放,并建立相应的开放制度和基本运行机制,以满足学生探索性研究的需要。
五、实行毕业论文制度的专业,应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进行指导,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与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相结合。同时鼓励学生尽早参与科研全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与科研能力。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教师,在今后申报科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研产结合和定岗实践等为途径,进行学校与社会的合作,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七、积极开展面向本科生的学术讲座,及时讲授本学科领域的重要科技成果和我校教师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以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学生充实基础。
八、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对实行开放的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和学生实验室)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九、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科研促进教学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学校对院(系、部)管理工作者和教师与医疗卫生工作者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本暂行办法由学校科技处和教务处共同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