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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
 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
 教师风采

 来    源: 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
 作    者: CEO
 发表日期: 2007/04/07 15: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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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标题: 站内新闻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堂听课的有关规定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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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堂听课的有关规定

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堂听课的有关规定

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堂听课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在全系上下形成一种人人重视教学,人人关心教学,一切服务教学的氛围,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对教师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室和实习地点)听课做出有关规定,以保证教师听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所有听课人员,一定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做好听课工作,促使我系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真正跨上新的台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人员

系领导、各教研室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助教职称的教师。

二、听课时数

每学期听课课时数要达到6学时以上。

三、听课内容要求

听课人员在听课的过程中要对教师备课是否充分以及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手段等内容做好记录,同时可与授课教师课下交流,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反馈。

四、其他要求

1、听课人员听课时要在上课前进入课堂。

听课后根据课堂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听课卡,对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在每学期末将听课卡交至系办公室,以备查看。

2、系里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对听课卡进行统计分析、备案,定期组织教学相关人员对听课发现的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3、所有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本规定从10月10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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