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学校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经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协商,现就有关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毕业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迁往山西省外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迁户方式为跨省通办和办理《户口迁移证》两类。
1.跨省通办方式
毕业生至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后,迁入地派出所协同迁出地派出所共同办理,快速完成户口迁移。请选择填附表1或附表3。
注意:毕业生务必提前和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沟通,确定其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并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2.办理户口迁移证方式
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升学
考取山西省外硕士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升学院校入学须知复印件等(有升学院校落户地址的其它材料也可)。(填附表1)
(2)就业
户口拟迁至工作单位(山西省外)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有落户地址的单位公告复印件等(有落户地址的其它材料也可)。(填附表3)
(3)回原籍
户口拟迁至山西省外原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附表3)
(二)户口迁往山西省内毕业生
1.升学
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选择户籍去向。(填附表2)
(1)户口仍愿留在本校的毕业生,领取本人户口页后,待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落户手续,迁户至太原市迎泽区迎泽派出所。
(2)户口自愿迁回原籍(原籍为山西省内)的毕业生,领取户口页,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考取山西省内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领取本人户口页,持户口页至升学院校或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填附表2)
2.就业
户口迁至工作单位(山西省内)毕业生,填附表3即可,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栏目内不用填。
3.回原籍
户口迁至山西省内原籍,填附表3即可,不需提供其他材料,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栏目内不用填。
(三)其他说明
请将附表1、附表2、附表3(加盖院系公章),毕业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有落户地址的入学须知、就业协议或单位公告等材料复印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户籍科。
二、研究生毕业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迁往山西省外毕业生
研究生毕业生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迁户方式为跨省通办和办理《户口迁移证》两类。
1.跨省通办方式
毕业生至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后,迁入地派出所协同迁出地派出所共同办理,快速完成户口迁移。请选择填附表4或附表6。
注意:毕业生务必提前和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沟通,确定其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并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2.办理户口迁移证方式
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升学
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迁户手续,户口迁至升学院校,户口自愿迁回原籍者(山西省外),须提供个人申请,与落户地派出所确定可落户后,准确填写本人迁户地址,户口迁回原籍。(填附表4)
(2)就业
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毕业生须提供标有落户地址的就业协议或单位公告等(有落户地址的其它材料也可),如单位不接收户口或本人不愿迁户的,须提供个人申请,与落户地派出所确定可落户后,准确填写迁户地址,户口迁回原籍。(填附表6)
(3)回原籍
户口迁至山西省外原籍毕业生,须提供个人申请,与落户地派出所确定可落户后,准确填写迁户地址,户口迁回原籍。(填附表6)
(二)户口迁往山西省内毕业生
1.升学
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自动转移,不需办理,填附表5即可。
考取山西省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领取本人户口页,持户口页至升学院校或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填附表5)
2.就业
户口迁至工作单位(山西省内)毕业生,持户口页至工作单位办理落户(填附表6)。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栏目内不用填。
3.回原籍
户口迁至山西省内原籍,持户口页至原籍地办理,并填写附表6。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栏目内不用填。
(三)其他说明
请将附表4、附表5、附表6(加盖院系公章),录取通知书原件,标有落户地址的就业协议或单位公告,个人申请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户籍科。
三、户口在晋中市的研究生毕业迁移须知
因2017级8年制学生户口在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东校区派出所,请户口在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东校区派出所,现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原2017级8年制学生)按以下方式办理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往山西省外毕业生
毕业生可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迁户方式为跨省通办和办理《户口迁移证》两类。
1.跨省通办方式
毕业生至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后,迁入地派出所协同迁出地派出所共同办理,快速完成户口迁移。请选择填附表7或附表9。
注意:毕业生务必提前和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沟通,确定其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并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2.办理户口迁移证方式
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升学
考取山西省外博士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升学院校入学须知复印件等(有升学院校落户地址的其它材料也可)。(填附表7)
(2)就业
户口拟迁至工作单位(山西省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有单位地址的单位公告复印件(有落户地址的其它材料也可)。(填附表9)
(3)回原籍
户口拟迁至山西省外原籍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附表9)
(二)户口迁往山西省内毕业生
1.升学
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选择户籍去向。(填附表8)
(1)户口仍愿留在本校的毕业生,领取本人户口页后,待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落户手续,迁户至太原市迎泽区迎泽派出所。
(2)户口自愿迁回原籍(原籍为山西省内)的毕业生,领取户口页,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考取山西省内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领取本人户口页,持户口页至升学院校或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填附表8)
2.就业
户口迁至工作单位(山西省内)毕业生,填附表9即可,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那一栏不用填。
3.回原籍
户口迁至山西省内原籍,填附表9即可,不需提供其他材料,跨省通办/办理迁移证那一栏不用填。
(三)其他说明
请将附表7、附表8、附表9(加盖院系公章),毕业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有落户地址的入学须知、就业协议或单位公告等材料复印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户籍科。
四、温馨提示
(一)跨省通办政策更加方便简捷,建议优先选择此方式。办理时仅需填写附表,无需提供其它材料,无需开具纸质版《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前领取户口页后,直接到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落户手续。注意:请务必和迁入地(落户地)派出所核实可以进行网上迁移。
(二)户口迁至山西省外的毕业生请务必核实确认本人户口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一经办理原则上不能修改。
(三)毕业生一般于离校前领取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到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后,尽快在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四)户口在晋中市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生,若将户口迁至外省,并需办理纸质版《户口迁移证》,办理时间以毕业证下发时间为准。考取外省院校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并需办理纸质版《户口迁移证》,办理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下发时间为准。
(五)因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所属不同派出所,请务必分别按照相关迁户要求提供材料并填写相应表格。
(六)为保证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在2025年6月9日前(工作日)将相关材料交回户籍科。
地址:(1)迎泽校区行政楼一层106
联系方式:4135231
(2)中都校区后勤保卫楼二层211
联系方式:3985207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考取省外硕士迁户登记表(本科生)(点击下载)
2.山西医科大学考取本省硕士迁户登记表(本科生)(点击下载)
3.山西医科大学就业或回原籍等毕业生迁户登记表(本科生)(点击下载)
4.山西医科大学考取省外博士迁户登记表(研究生)(点击下载)
5.山西医科大学考取本省博士迁户登记表(研究生)(点击下载)
6.山西医科大学就业或回原籍等毕业生迁户登记表(研究生)(点击下载)
7.山西医科大学考取省外博士迁户登记表(5+3本硕)(点击下载)
8.山西医科大学考取本省博士迁户登记表(5+3本硕)(点击下载)
9.山西医科大学就业或回原籍等毕业生迁户登记表(5+3本硕)(点击下载)
山西医科大学保卫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