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首页 | 联系我们
科研政策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推荐资讯
· 第二届环境与健康论坛暨环境医学山...
· 2014年统计遗传与基因组学学术研讨...
· 心血管生理基础研究高峰论坛暨山西...
· 山西医科大学---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
· 2004-2006年我校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
·
校级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政策 > 校级 > 正文

山西医科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9/30 18:19:31     点击:223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

1、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学科建设专项费用。

2、学校核拨的学科建设专项费用。学校每年拨出不低于500万元的学科建设专项费用。

3、其他途径的学科建设经费。

第三条 经费用途

1、上级部门要求的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2、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3、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励经费;

4、科研项目配套奖励经费;

5、学科带头人奖励性资助经费;

6、科技奖励经费;

7、校级基金;

8、学术合作、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经费;

9、其他用于学科建设的经费。

第四条 经费管理

1、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计财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2、各学科的学科建设经费由学科带头人根据学科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经费使用参照有关规定。

3、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经费的考核与学科建设的考核评估同步进行。

4、对经费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法纪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山西医科大学科技处 版权所有 电话:0351-3985113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大学街98号 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办公楼7层 邮编: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