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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

 来    源: 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
 作    者: CEO
 发表日期: 2015/04/23 1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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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标题: 站内新闻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试讲的有关规定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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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试讲的有关规定

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试讲的有关规定

关于麻醉学系教师备课和试讲的有关规定

山医大麻教字[2005]5号

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水平,使我系的教学工作走向正规化,培养出符合二十一世纪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麻醉学人才,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对教师课前备课和年轻教师第一次上课前试讲做出相关规定:

一、备课

备课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内容认真备课,写出完整的标准教案。

教案的内容包括本次授课的内容、进度、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方法、教具、课堂小结等内容。教案书写应工整,教研室主任应不定期抽查助教、讲师的教案,提出修改和改进意见。

在集体备课、研讨教学中,突出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使主讲教师在讲授时做到重点突出,方法得当,发挥集体智慧,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备课的次数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材内容和课时安排而定。

二、试讲

第一次上大课的教师,必须由教研室组织试讲,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本学期上课的教师参加。试讲时必须完整讲授一节课或二节课内容。试讲结束后,组织听讲人员对授课教师所讲授的内容、方法、语言、板书、及教师的仪表等提出改进意见。试讲不合要求者,可再给一次试讲机会,如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学年度授课资格。

教研室也可组织有教学经验以及在教学上有特点的教师为年轻教师进行示范性讲课。

本规定从2005年10月10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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