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醉学系实施教师课堂听课的有关规定 山医大麻教字[2005]6号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在全系上下形成一种人人重视教学,人人关心教学,一切服务教学的氛围,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对教师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室和实习地点)听课做出有关规定,以保证教师听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所有听课人员,一定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做好听课工作,促使我系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真正跨上新的台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人员 系领导、各教研室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助教职称的教师。 二、听课时数 每学期听课课时数要达到6学时以上。 三、听课内容要求 听课人员在听课的过程中要对教师备课是否充分以及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手段等内容做好记录,同时可与授课教师课下交流,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反馈。 四、其他要求 1、听课人员听课时要在上课前进入课堂。听课后根据课堂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听课卡,对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在每学期末将听课卡交至系办公室,以备查看。 2、系里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对听课卡进行统计分析、备案,定期组织教学相关人员对听课发现的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3、所有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本规定从10月10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卡(5份/人) 2、山西医科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卡(1份/人) 3、山西医科大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院系编号、教师编号 4、2005年麻醉学系教师听课时间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