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是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为推动公共卫生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所设立的一项奖助学金。遵照该奖助学金设立的宗旨和原则,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申请对象
学制内已注册的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有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如上一学年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6.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
(三)资助名额和标准
1.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人,20000元/人·年;
2.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30人,10000元/人·年。
二、评选原则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的初评、推荐等工作。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成。
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三、评审流程
该项奖助金评审工作由学院总体安排和实施,流程如下: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证复印件、个人成绩单、学术论文复印件、学术活动、专利、获奖等佐证材料;申请助学金者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以上申请须经导师初审并根据实际推荐;
2.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提交申请学生的各项业绩进行测算排序,按照1:2确定入围学院评审的名单;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优先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中重点保障的学生;
3.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
4.最终获奖助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等备案。
四、本管理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