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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8-09-29 | 浏览次数: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办公厅发出通知,驻省厅纪检监察组提出要求,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的监督检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就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提升认识,加强学习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久久为功之策。要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决挺纪在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向基层延伸,树立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要压实责任,开展警示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单位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瞄准易发、多发、高发部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纪律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行为自觉,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要真抓敢管,自觉担当,各负其责,严格执行纪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三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0351-3985088)和举报邮箱(ykdjjjc@sxmu.edu.cn),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将组织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究,严防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校纪委委员要做好联系单位的督查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凡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请于2018109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分别交至校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iaoban@sxmu.edu.cn

联 系 人: 赵  晟   丁朝霞

联系电话:3985028   3985088

附件: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山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山西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山西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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